原创 孚睿昇管理咨询
一、回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
2020年6月30日中央正式出台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(2020-2022年)》,经过三年的国企改革行动,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,董事会重大决策机制、董事会评价报告机制、党委前置研究清单和外部董事机制等趋于完善。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,履行出资人职责、国有资产监管、党建工作责任制、两类公司改革和监管理念方式改变等不断优化。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、国企功能界定分类、三项制度改革、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、国企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、国企混改推进等国企改革取得关键成果以及“双百行动”“科改示范行动”等改革专项工程取得重要进展,国企改革攻坚取得历史突破。通过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、企业瘦身健体、布局战略新兴产业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、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配置效率显著提升。
二、部署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: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,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。”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基础上,将乘势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,重点在提升产业引领力、科技创新力,安全支撑力、深化现代国企改革以及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,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。
三、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方向和实施路径
1、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
缩减国有企业法人户数,减少管理层级,聚焦主业经营,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,清理低效无效资产,处理“僵尸企业”,完善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,布局现代产业体系,产业及创新强链补链,加强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,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。
2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
完善股权结构-治理结构-经营机制,实现股东在董事会发声,建立股东在董事会的有效制衡,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主体,推进外部董事半数组成,保障监督外部董事尽责,完善董事会工作职责、董事会和董事评价以及董事会报告制度。健全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机制,建立经营层任期制和契约化,加强经营层考核和激励机制。加强国企党建工作,完善公司重大决策党委前置研究清单。推进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,健全选人用人机制,管理人员能上能下、员工能进能出、收入能增能减,建立经营层、科研和骨干员工长期激励机制。
3、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
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,加强国企党建工作与党委前置研究清单,健全“地方政府-国资系统-国有企业”国企资本金、功能定位、投融资、产权、资产、担保、改制、清产核资、业绩考核及激励、薪酬总额和干部管理等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。推进数字国资建设,完善考核评价机制,健全“一利五率”高质量发展经营评价指标体系,分类监管与差异化支持,加强国企战略、经营、财务、金融、法律、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管控。
4、树立产业主导地位
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,推进现代化产业链“链长”制建设,完善分类监管和差异化支持措施,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强链补链,产业链创新链高端迈进,发挥国有企业产业龙头和引领作用。
5、增强科技创新实力
加大基础研究投入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增强原创科技攻关,确立企业科创主体地位。加强产业链创新链融合,基础固链、技术补链、优化塑链、融合强链。完善科技转化、科技成果分享机制,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、创新联合体建设。促进科技人才培养、打造科技领军人才、完善科技人才评价、健全科研专项激励和科技人才长期激励机制。
6、提高安全支撑能力
加强重要能源、矿产资源、粮食资源、种子资源国企托底掌控能力,强化通信网络、主干管网、主干电网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关键大通道和重要枢纽建设,健全多层次债务风险预警机制,强化重点领域投资管控,加强境外项目经营风险防控,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。
7、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
强化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,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,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,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,签订“一书一协议”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。匹配工资总额增幅与经济效益增长,完善经营层、科研和骨干员工长期激励机制。
8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
将党建融入公司治理,加强党委前置研究机制,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,完善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、党委书记现场述职制度,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,推进党建与业务“双百分”考核评价体系建设。
9、营造公平市场环境
深入推进政企分开、政资分开,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,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,推进国有企业混改,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。
10、加强资本资产运营
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,增强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与配置效率,通过资本市场放大国有资本功能,推动资产证券化和国企上市。盘活国有存量资产,清理低效无效资产,提高资产利用率,“腾龙换鸟”,创造国有资产价值和增值空间。
11、深化内部分配改革
国企薪酬向关键岗位、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倾斜,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。加强工资总额动态管理,工资总额增幅与通胀指数和企业经营效益增长相匹配,针对周期性行业实行工资总额周期性管理,与集团主业跨度较大、经营目标波动较大、企业发展阶段特殊的集团子企业可以实行工资总额整体单列,企业负责人、职业经理人、高技术、高技能和高层次特殊人才薪酬、股权激励、分红激励等可以实行工资总额部分单列。
12、创新中长期激励机制
丰富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形式,通过混改,让渡部分国有股权,推动股权激励,设立员工持股平台,实施员工持股计划。对于非上市国有企业,通过利润分享、项目收益分红、合伙人机制、项目跟投、业绩单元、递延奖励和虚拟股票等创新中长期激励形式。